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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橙廣告有限公司

文號
41-108-12015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9/12/13
違規日期
2019/10/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或間接將廣告物放置於人行道上號誌桿致污染環境。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高鐵七路六五號三樓之三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175號旁人行道上(號誌桿)
統一編號
2420138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