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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8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8/14
                
- 違規日期
- 2017/07/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將未經處理之原廢水貯存於原水貯槽後,未依規定排入緩衝槽(一),而係以馬達連接軟管方式繞流排放至場區前方側溝,再沿溝渠至灌溉渠道後匯入東西二圳,前述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行政刑罰規定,且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命停工(停止廢水產生製程),並廢止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彰縣環水許字第03019-00號)。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且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之情節重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六三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六三巷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