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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6
- 處分日期
- 2018/06/14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來函申請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901地號等3筆(高雄市大寮區莒光一街9號)建築物拆除工程(拆除執照:(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17號),查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未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部分建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九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901地號等3筆(高雄市大寮區莒光一街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