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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4-090010
- 處分日期
- 2015/09/16
- 違規日期
- 2015/07/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4年09月17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即不得操作任何未經取得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104年7月2日12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正從事非鐵金屬(鋁)製品鑄造程序(批式)作業中,經查核廠內從事固定污染源製程、設備之種類、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民族路一四○之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昌平路五段135巷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