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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違規日期
- 2023/03/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貴公司111年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木材(屑)為燃料330.69公噸,惟經查該固定污染源(鍋爐)未領有燃料使用許可證, 即逕行使用木材(屑)為燃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 條第1項規定, 依同法第64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罰鍰24萬元並自即日起停工(停止使用木(材)屑為燃料)暨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8小時。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自112年05月22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清風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清風路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