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太湖廠
- 文號
- 20-108-020001
- 裁罰機關
- 金門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19
- 違規日期
- 2018/10/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保局107年10月18日會同行政院環保署認證檢測公司(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該公司太湖廠執行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101煙道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蓮庵里三谿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蓮庵里三谿橋12號
- 統一編號
- 9697846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