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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鴻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120006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12/03
違規日期
2015/10/01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6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北平里新生路九○一、九二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八四之一號
統一編號
86192816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