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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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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20073
- 處分日期
- 2020/12/28
- 違規日期
- 2020/0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月7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至高雄港69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鎳粉」一批(出口報單號碼:第BC/08/124/H1038),經查驗結果,該貨物以太空包盛裝,外觀為大小不一之灰黑色顆粒及粉末,現場以XRF(X射線螢光光譜儀)測試鎳含量約為5%,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單一金屬鎳)種類,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出該批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7及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69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