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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法餐酒館

文號
22-114-07007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7/02
違規日期
2025/04/0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304號從事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3日凌晨2時53分前往稽查,查臺端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逕於店內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忠義里大業路一段三○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304號
統一編號
41039423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