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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00102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違規日期
- 2019/09/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青年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159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5022-01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3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屬自動連續記錄,未有每日記錄回收水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8年10月17日以陸昌化工108發字第101701號函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資料,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基湖路三五巷二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