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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9/18
- 違規日期
- 2017/07/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7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南村里水源路343巷6之1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60-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部分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內容核定M01製程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25公噸/年,惟查核貴公司105年度原物料報表矽石、砂砂年用量為1,666.09公噸/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定量10%容許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0月23日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村里水源路三四三巷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村里水源路三四三巷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