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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違規日期
- 2017/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屬車輛AAJ-765(司機:邱進源,子車: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磚塊、廢木材、廢塑膠等混合物),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查貴事業所屬車輛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貴事業未依規定裝置。貴事業所屬車輛AAJ-765(司機:邱進源,子車: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磚塊、廢木材、廢塑膠等混合物),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查貴事業所屬車輛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貴事業未依規定裝置。貴事業所屬車輛AAJ-765(司機:邱進源,子車: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磚塊、廢木材、廢塑膠等混合物),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查貴事業所屬車輛HAA-3350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貴事業未依規定裝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自治路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台1線北上102.2k處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