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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20059
- 處分日期
- 2017/02/16
- 違規日期
- 2016/1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勾稽查獲105年5月、6月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產出量分別為2、2.05(噸/月)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之最大月產生量(1.5噸/月)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之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八八之五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八八之五號四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