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5000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違規日期
- 2018/04/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公告應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再利用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四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四街8號
- 統一編號
- 8689966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