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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00023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違規日期
- 2020/06/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6月12日及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生產產品除了防霧膜,亦包含3D電影銀幕製造以及新型膜材,該部分屬於電子零組件製造之一;另液態塗佈(Wet Coating),即液態塗佈物質經加工過程上到基材上,再經乾燥固化成膜的過程即稱之;故貴公司上述製程應屬於環保署公告第八批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之對象,然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本田路二段三九一號、工業二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本田路二段三九一號、工業二路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