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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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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富連城建設有限公司電梯間、樓梯間、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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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9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違規日期
- 2023/06/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該公司於本縣轄內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等5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並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 ,本府派員於112年6月8日稽查,查該工程未設置沉沙池及放流口等污染削減措施,其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另查該工程於工區大門排放廢水經人文國民中小學之生態池後流至頭城溪,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10 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二、另本府派員於112年6月20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該工程設置排放管線排放廢水至人文國民中小學之生態池後流至頭城溪,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75,最大限值:6~9;懸浮固體:8,030 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林三段九八五地號,拔雅林三段九九六地號,拔雅林三段九九七地號,拔雅林三段九九八地號,拔雅林三段九九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林三段985、996-99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