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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2/18
- 違規日期
- 2018/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1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THERMOPLASTIC WASTE PLASTIC LDPE FILM PLASTIC SCRAP,(進口報單:AA/07/G97/W162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9月21日派員現場查驗,認定該批貨物廢塑膠夾雜廢紙、廢鋁罐等廢棄物,屬廢塑膠混合物(D-0299),並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二)熱塑性廢塑膠項目,故該批貨物進口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里三民路二段八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菓林里三民路二段八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