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120039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違規日期
- 2021/1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負責人姓名:***)核准通過後(審過日期:107年4月20日)已異動(負責人姓名:***;變更日期:110年7月30日),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四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48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