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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違規日期
- 2024/05/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證字第H7269-00號、燃證字第 H376-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5月30日至該公司(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查核,經查排放管道(P301)其採樣孔軸向位置之採樣平台,應有其排放管道內徑外加1公尺以上之長度;惟經測量該公司採樣平台長度僅為1.42公尺,依前開許可證五、排放管道口徑及排放口位置規定,其採樣平台長度應為1.92公尺,未符合「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第5條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