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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7/27
- 違規日期
- 2022/07/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0A9454)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024號),核發日期:111年2月10日,許可期限:116年2月9日,經查貴公司自領證後至本局111年5月20日派員稽查期間,有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惟未申報營運紀錄,且經本局 111年5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結果無相關申報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案經本局111年6月15日中市環廢字第1110059165號函(裁處書字號:44-111-060001)限期貴公司於111年6月24日前完成改善,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二三九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239號1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