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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豐原區肉品處理場

文號
30-099-03001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03/31
違規日期
2010/02/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2月18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仁愛路一段四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仁愛路一段四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