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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野畜牧場

文號
30-101-08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8/20
違規日期
2012/05/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並應依本府101年3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010052596號函(裁處書編號:30-101-020007)原限改期限完成改善,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心鄉瑤風路二段一一七巷三六號義民段二五、二九、三○、三一、三七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二段一一七巷三六號義民段二五、二九、三○、三一、三七地號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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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