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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10008
- 處分日期
- 2022/11/18
- 違規日期
- 2022/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主辦「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造地工程-土方交換管制及推整委託專業服務(第二標)(管制編號:F110******-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4點: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明顯揚塵),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積水及路面破損),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麗興里蓬萊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台北港區內)臺北港物流倉儲區第二期造地工程-土方交換管制及推整委託專業服務(第二標)」(管制編號:F110FNZ01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