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紀志達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紀志達養豬場

文號
30-114-03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3/11
違規日期
2025/02/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場廢(污)水輸送管線接縫處脫落致廢(污)水疏漏至場區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且疏漏致污染水體時,臺端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5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南北四路一九之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甲民段210及21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4/0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