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90035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違規日期
- 2019/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廠從事木竹製造業,製程為將木板從事貼合及塗裝作業,案經本府108年7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現場污染源為貼合機2台、刨溝機1台及塗裝機4台,另其含揮發性有機物之原物料接著劑、EVA接著劑及保麗漆年使用量分別為19、38及67公噸。上述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函公告第六批「表面塗裝程序」,應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桃園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南上路南崁頂三五○巷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南上路南崁頂三五○巷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