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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違規日期
- 2017/08/15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毒性化學物質『氯苯、吡啶』運作場所(實驗室)出入口,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中、英文字樣,『二甲基甲醯胺、二異氰酸甲苯』104年度少辦理1場毒化災無預警測試、105年度少辦理1場次無預警測試及1場次整體演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第3款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一一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