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5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5/07
違規日期
2021/04/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4月14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貴公司曾○○表示,實驗室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生之廢液(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69))排入廠內廢水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委託清除、處理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貴公司曾○○表示,實驗室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生之廢液(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69))排入廠內廢水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委託清除、處理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貴公司曾○○表示,實驗室之85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生之廢液(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有機化合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69))排入廠內廢水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委託清除、處理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九號
統一編號
043128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