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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鴻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2000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4/02/27
違規日期
2023/03/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6,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三星鄉安平路三段86號)從事土石方堆(棄)置場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宜縣環排許字第10210-03號)在案,貴公司前於112年1月15日及1月30日分別自逕流廢水排放口(RD01)排放之廢水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月15日懸浮固體:12,900mg/L,最大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331mg/L,最大限值:100 mg/L;1月30日懸浮固體:30,400mg/L,最大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667mg/L,最大限值:100 mg/L),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蘭陽溪流域:甲類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並經限期改善(改善期限:112年5月8日)在案;惟貴公司於112年3月29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5,600mg/L,最大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1,210mg/L,最大限值:100 mg/L),其水樣水質較前次更形惡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57之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65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貴林村安平路三段八六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安平路3段86號
統一編號
160051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