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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02/10
                
- 違規日期
- 2022/10/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31日09時35分接獲民眾通報及影片,該公司從事洗潔用品及保養品製造,影片中該公司排水管有排出泡泡污水至九寮圳,經本局人員10月31日10時30分至該公司稽查發現有泡泡污水排出情事,現場會同業者OOO○○表示該排水管原為「純水製造」、「冷氣」污水口,惟管綠阻塞致清洗桶槽之廢污水回流至該污水口。2.查該公司尚非屬水污染公告事業,該行為違反水污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和里鹿山路五六巷六三弄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56巷63弄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