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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興畜牧場

文號
30-107-08001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8/14
違規日期
2017/11/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5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15133號函,請台端於106年11月30日前提送所屬文興畜牧場105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迄今仍未提送,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湖尾段一八五地號,湖尾段一八六地號,湖尾段一九○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大湖村6鄰29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