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湖廠
- 文號
- 41-106-060028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6/13
- 違規日期
- 2017/05/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5月6日17時57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溝渠發現排放油水影響水體之情事,恐有影響環境衛生之虞。2.據現場業者代表,廠內污水沉澱池馬達故障,以致廢污水無法流入沉澱池,而滲出於廠外溝渠影響地面水體。3.上述該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地2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與業者代表林○○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四湖鄉鹿場村下鹿場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溝皂223-20號
- 統一編號
- 8931553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