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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0-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違規日期
- 2021/03/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0年3月5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8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7年9月出廠(第5期車)的KEA-1226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0.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0.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二二五號一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平路8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