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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25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違規日期
- 2019/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05日派員至本市鹽水區忠義段334地號土地稽查,經查該地為貴公司鹽水廠土方暫放區,於該地內發現有露天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該廠冷卻水塔T02-21(標示明稱:W-501A及W-501B)清淤之底泥),貯存設施、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十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忠義段33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