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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2/02
- 違規日期
- 2024/10/21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市新營區公所通報新營區三德段1201、1206、1207、1209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13年9月18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新營區公所於113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空地高逾一百公分以上之雜草。限改日期:114年01月0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第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一○二之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三德段1201、1206、1207、120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