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超峰塑膠原料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超峰塑膠原料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2001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2/20
違規日期
2018/05/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7年5月29日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之「PLASTIC SCRAP PS」1批,經查驗結果該批進口物為廢塑膠衣架,為衣架上嵌有鐵製掛鉤或鐵片,非屬「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興農里灣裡路二六三巷三四弄一五之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79號碼頭
統一編號
2443428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