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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揚利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90015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9/09/23
違規日期
2019/06/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第6條第9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關東里光復路一段一○八巷二弄六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623號
統一編號
539678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