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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56
 
            
            
            
                
- 處分日期
 
                - 2019/12/27
 
            
            
                
- 違規日期
 
                - 2019/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廠內有廢塑膠堆置情形,經查貴廠係向事業端收受廢塑膠(R-0201),查該行為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惟貴廠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擅自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二段四七五巷一○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中正東路二段475巷10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