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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違規日期
- 2017/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網版印刷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獲數項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M01網版印刷作業程序(M01),其流程為製版->印刷->成品,經查其製版作業流程為:漂版->塗布->曬版(烘乾)->顯影->品檢,其中曬版及顯影各設有4台及2台烘乾機,惟該製版作業未納入許可流程內,與許可登載不一致。(二)E003印刷作業區增設一台許可未登載之UV印刷機,且正常運作中,與許可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6月16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二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二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