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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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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41
- 處分日期
- 2018/11/14
- 違規日期
- 2018/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7月份針對營造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2月~107年5月),發現貴事業承攬劉慶龍等2人小型商店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2C2359,合約金額:4,571,428元,工程面積:557.5平方公尺)未上網申報107年4月~5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5)產生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北興里正義路一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星見段一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