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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0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違規日期
- 2018/06/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至蘇澳鎮永樂路四號德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當時該廠正從事石材研磨作業,於永樂路以及永春路廠房周界外目視明顯揚塵。(粒狀污染物逸散)2.至廠房內稽查,作業區內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並且於廠房上層之窗戶未關閉,導致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大氣。3.現場排除水蒸氣干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永樂里永樂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永樂里永樂路四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