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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廷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6-08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違規日期
- 2017/07/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6年7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105年5月13日產出廢電線電纜粉碎分選回收產生之集塵灰(代碼:A-8401)計0.23噸後,即貯存於廠內,貯存期限已逾一年(106年5月13日)以上,惟貴公司遲於106年7月13日岡廷字第106007013號函申請延長貯存,未按規定於貯存期限屆滿二個月(溯至106年3月13日)前提出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四街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田單四街二四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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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