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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2-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5/15
- 違規日期
- 2023/02/2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合康溫泉別墅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經本局執行監督作業,發現有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不符情形,核屬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1.未於工地圍籬設置植栽綠美化(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不符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第8章第8-1頁所載規定。2.基地車行出入口僅設置簡易洗車台區域,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第8章第8-2頁於洗車台四周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制設施,以及廢水收集坑,且未設置具有效沉砂作用之沉沙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三四號一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頂中段硫磺子坪小段18-11地號等49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