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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3/27
- 違規日期
- 2024/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57號),其清除許可證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經通報113年2月23日該公司於本市潭子區民族路二段216號(停車場)發生火災事件,經本局同年3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固將廢木材、資源回收物及營建廢棄物等分類後暫存於上開地點,始發生火災事件,現場仍有殘存營建混合物,惟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未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北屯新平里大鵬路二○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民族路二段2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