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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11
 
            
            
            
                
- 處分日期
 
                - 2023/11/23
 
            
            
                
- 違規日期
 
                - 2023/07/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15日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12)投料攪拌及輸送運作中,惟該區污染源係開放式空間,未依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廢氣,逕使污染物逸散;另塗佈機(E016)產生之廢氣,未依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廢氣,逕使污染物經由廢氣輸送管線間逸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平路205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