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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新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6001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6/29
違規日期
2014/09/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3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4條第2項第1、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第46條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2、8、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二段一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2段17號
統一編號
8454967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