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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洛麗精品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120004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4/12/25
違規日期
2024/11/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於限改期限內(113年10月31日前)提出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申請,視同未設置專責人員。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4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六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69號
統一編號
53144456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