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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4001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4/24
違規日期
2018/03/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現場製程產生之集塵灰、廢砂帶,未依規定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妥善貯存,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員鹿路一段三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同安村員鹿路一段三七○號
統一編號
580017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