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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5-060007
- 處分日期
- 2016/06/08
- 違規日期
- 2015/10/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9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辦理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並檢具改善證明文件及環境工程技師簽證之功能測試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T01-12(ORP);另檢具T01-02、08、10之檢測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重金屬鋅,及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重金屬銅及懸浮固體;上述文件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四巷二七弄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4巷27弄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