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7-090003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9/19
- 違規日期
- 2018/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廢止許可證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已喪失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能力,依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核發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證:...二、喪失從事業務能力者。」規定,廢止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中市廢清字第728-02號)。
- 裁處書主旨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埧里溪南路一段三八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338號1樓
- 統一編號
- 5479776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