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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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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37
- 處分日期
- 2024/05/12
- 違規日期
- 2024/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5項指定告之事業,其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惟於113年03月14日15時31分至15時33分期間,本局安南區隊線上垃圾車停留於安南區海X街3X巷3X號前,本局人員現場執行破袋稽查,發現貴事業逕行將牙齒齒模丟棄於垃圾車。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里海中街一八巷四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里海中街一八巷四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